市場營銷策略之6P | ||||
發布日期:2019年03月24日 瀏覽次數: 作者:hmbaceo | ||||
4P理論由杰羅姆·麥卡錫(E.Jerome McCarthy)1960年在其《基礎營銷》(Basic Marketing)一書中第一次提出,1967年,現代營銷學之父菲利普·科特勒(Philip Kotler)在其暢銷書《營銷管理:分析、規劃與控制》(第一版)對其進行了肯定并進一步確認之后,奠定了4P理論在管理營銷中的基礎地位。 隨著世界交流的擴大以及國際經濟貿易的深化,菲利普·科特勒認為企業的市場營銷不應該單純地順從和適應環境,因為企業能夠影響自己所處的市場營銷環境,從而改變企業的經營管理。1984年,他就提出 “我們學科的導向,已經從分配演變到銷售,繼而演變到市場營銷,現在演變到‘大市場營銷’”,1986年,菲利普·科特勒在《哈佛商業評論》(3~4月號)發表了《論大市場營銷》,正式提出“大市場營銷”(mega marketing)概念,即在原有市場營銷組合4p之外,還應該加上“政治力量”(Political Power)與公共關系(public relations),成為“6P”。這是一種新的戰略思想,認為企業的市場營銷除了在原有4P之外,還必須懂得公共關系,以在公眾中樹立產品的良好形象;同時,還需要懂得與國家權力機關打交道,了解國內外的政治狀況。這樣,才能有效地把營銷的覆蓋范圍擴大到其他國家。這就是說,企業可以運用政治力量和公共關系,打破國際或國內市場上的貿易壁壘和禁錮,為拓展企業的市場營銷開辟道路。 與4P相比,6P順應了時代的發展,體現了營銷的國際化、全球化,具有時代性,同時也體現了營銷策略與政府、政治之間的高度相關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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