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營銷策略之7P | ||||
發布日期:2019年03月24日 瀏覽次數: 作者:hmbaceo | ||||
1981年,伯納德·H·波姆(Bernard H. Booms)和瑪麗.J.比特納(Mary J. Bitner)在傳統的4P基礎上,在服務營銷中增加了包括人員(Participant)、有形展示(Physical Evidence)和過程管理(Process Management)。 4P,是最早的營銷組合,不僅適用在有形商品的銷售領域,同樣地,也適用于服務領域。但在服務領域,由于服務的生產和消費是同時的,服務提供人員都與服務的“真實瞬間”促銷有關,直接即時影響著服務的銷售;服務業難于確定計算價格的單位成本,而且顧客經常把價格作為衡量質量的一個線索,所以使得定價變得很復雜。 人員(Participant):人員因素在服務營銷中是至關重要的。服務,包括商品相關的服務,其價值均需由人員來傳遞,人員扮演著傳遞和接受的角色,人員素質、態度、與顧客互動交流的能力和技巧,直接影響著顧客的感受。 有形展示(Physical Evidence):既可能是商品也可能是服務的展示,展示使得顧客更直接地獲得相關的信息,也可能使無形的服務通過展示變得具體。有形展示可以增加商品和服務的吸引力。 過程管理(Process Management):主要是指“顧客獲得服務前所必經的過程”。 兩者比較,除了增加的3個P之外,4P側重于實物性地商品,主要的出發點更多的是在企業本身,而7P側重于服務,更多考慮的是人的元素,主要出發點是人,特別是顧客;前者是實物營銷的基礎,后者是服務營銷的基礎;前者體現了商品經濟社會形態下的企業-顧客之間的關系,而后者更多地體現了服務經濟社會形態下的企業-顧客之間的關系;前者側重于對產品的推銷,從商品生產環節、價格制定,通過什么渠道、促銷手段以使產品最終獲得顧客的認同并交付其手中,這主要是以自己為主體的營銷行為,而后者則是以顧客為主體的營銷行為,側重于對顧客的說服,其中的重大改變在于重視顧客的心理導向和內心需求,相比之下,前者是一種粗狂的組合,后者則是重視細節的比較細膩的組合。 |
||||
|